新婚姻法出台,离婚了要赡养前妻。同居分走一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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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輿論炸鍋了,最近出了一件大事。
  • 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發布了重磅文件,其中兩條簡直堪稱世界的轉折點。
  • 一條是關於同居財糾紛的處理,改變了以往的標準。
  • 另一條關於離婚後的經濟處理,將影響很多人。

輿論炸鍋了,最近出了一件大事,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發布了一個重磅文件。

其中兩條指當下最關心的問題,最炸裡的兩條簡直是堪稱世界的轉折點,刷新了所有人的認知。

一條是關於同居財糾紛產的處理。按照以前的標準,同居不結婚就不存在法律上的約束,當然也不存在同居之後分手還要分錢的事情。

但是按照最新的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我簡單舉個例子:假設你找了一個女朋友同居了三年,隨後呢,因為性格不合或者對方出軌而分手。

對方在以前分手了,也就分手了,不會有過多的財產糾紛。但是不好意思,現在的標準在同居期間,女方照顧小孩、老人,還有協助男方工作等方面,全部都可以分钱

甚至連同同居期間那些糾纏不清的財產,女方也有資格分錢。這啥意思呢?你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同居就等於婚姻享有法律的保障

而且這一條呢,還不是最重磅的,真正重磅的關於離婚之後的經濟處理。

按照大多數人的理解來說,離婚都離了,那肯定是各過各的日子呀,畢竟婚都離了,財產也分割了一次,沒道理還要繼續管另一方的事情呀。

但是按照最新的文件,可不是這樣子的!如果你和你的老婆離婚了,首先你需要和他分一次財產。然後呢,他的經濟還是非常困難,那你就要管他一段時間

無論是給他提供房子住還是給錢都行,反正就是離婚了你還要繼續赡養前任。這一條的確是有點夸張了,為什麼這樣講呢?你聽我仔細的分析。

很明顯,這些條例出台是為了保障女性的權益,防止離婚之後呢一些女性生活不能夠自理,出發點是沒有問題,但是卻沒有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

就拿國外來說,法國有類似的條例。按照法國婚姻法的規定,一旦離婚,男性需要持續給女性提供赡養費,直至女性找到高收入的工作為止。

如果她一直找不到工作,那男性就需要一直供養。而且供養的費用也十分離譜,高達男性月收入的三分之七。

也就是說,如果你一個月月薪是70,那你給你老婆離婚了,那麼你每個月都要給他打30塊錢給你的前任,這簡直比房貸還要離譜!

這條規定出來之後,簡直導致了法國出現了結婚率暴跌。法國白人寧可和女朋友談一輩子的戀愛,都不願意結婚,因為風險實在太高了。

一旦離婚,不僅財產分割以外,還要持續供養。更離譜的是,法國出現一些極端案件,有的女性離婚之後一邊找前夫要錢,一邊和新朋友進行秘密約會。

這種情況實在是過於離譜了,所以導致了法國白種人基本上很少有人願意結婚。

你看法國類似的條例都出現這種情況,更何況是咱們呢?因為咱們和法國是不同啊!法國人結婚一般不會要彩禮,也不會要求買房買車。

所以他們結婚的成本普遍比我們低,而國內情況大家都已經非常清楚。結婚之前呢,先要一遍彩禮、買好房、買好車,然後按照規定,現在的標準離婚時呢再分割一次財產,最後呢還要再補償一次,繼續給前任。

這種操作呢,實在超出了一般人的認知。如果真愛這麼條件實施的話,恐怕更多男性都不願意結婚了。

而且女性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因為目前的情況保障的實際是期權。對於未婚女性而言,搞不好還是重大的打擊。

因為男性多對婚姻避而不及,無法進入婚姻的殿堂,他們根本就沒法享受到這些權益,只能看到已婚的女士去賺得盆滿钵滿

而他們卻留在風中凌亂。關於這次條例,大家有什麼想說的、想聊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我是秦國說法,這次我說明白了嗎?想嫁在中國,彩禮一分不要,還可以上的廳堂,下的廚房,跟你一起闖,你們有人願意跟我一起嗎?

有人支持我留在中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