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友爆杀哲学博士 实体即主体?法国当代哲学?梅亚苏?
- 很多人都在问“什么是实体与主体”。
- 实体的概念最早源自亚里士多德。
- 从古典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实体和主体是有联系的。
- 黑格尔和费希特在认识论中对实体与主体的关系有不同见解。
- 当代哲学强调多元性和他者性,超越绝对者。
就是有很多人都在问什么实体主体存在这些概念,我想跟你我就稍微解答一点问题。
然后等到后半部分,我有两个比较深的问题想跟你讨论一下,想听听你怎么看,因为我自己也挺困惑的。
首先,实体这个东西,它最早是从亚里士多德那边定义的。他亚里士多德那边不是搞了主谓逻辑吗?一个句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主词,还有一部分是谓词。我觉得这个大家应该都比较知道。
然后,他对实体的定义是什么呢?就是说实体它不表述其他的主体,它只能由其他的事物来表示。这就是实体这个东西,它是一个相当于最底层的东西了,你不能再用实体把它拆分成别的什么东西。
或者说就像我上次说存在问题,在巴门尼德那里有一个本体论的转向。早期的像泰勒斯和赫拉克利特那些人研究自然哲学,他们都在研究自然界最基本的元素是什么。其实这相当于一种还原论的一种哲学。
然后到了巴门尼德那里,他考虑的就不是宇宙论的层面的问题,他不是在研究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而是研究的是一种规定性。这个规定性就是我上次说的,那个句子当中“是”的问题。
因为我们从主谓逻辑的角度来看,我们说一个东西它是什么,它那个“是”的这个词是不变的。亚里士多德那边就像你上次说的,那个实体就是“是什么”那种东西。它是先示的,那么先示的那个东西它就是实体。
在古典形而上学中,一直存在一种本质主义的思想。就是说我们讨论某个对象的时候,总会觉得这个对象背后好像是不是有个什么东西,而那个东西是没办法触及到的。
就像张志伟老师举过一个例子说,你问一个印度人世界是怎么起源的,他说“世界陀在一个什么上,陀在大象身上,还在乌龟身上。”然后你再去问他说“乌龟它陀在什么东西上面?”他说“我不知道,反正它总归要陀在什么东西上面。”那个东西就是实体。
然后,实体和主体的关系就是你刚刚提到的,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体与主体已经有这个说法了。但是我没有去考究过,因为我是好几年前读的刑法。
上学时,在黑格尔那里,实体与主体是什么意思这个东西得从康德那里说起。康德他区分了现象和物质体,然后费希特认为康德的这个认识论他觉得不够彻底。为什么?因为康德那里我们的感官接收到那些感觉材料,然后再由那些知性范畴去进行整合。
这些知性范畴里面有一些有一定的逻辑规则,还包括那个先天直观形式,也就是时间和空间。这些东西怎么说呢?费希特认为物质体这个东西是自相矛盾的。
就是在康德的体系统中,物质体只是一个逻辑前提。就是说我们从认识的角度来看,似乎总有一个东西来刺激我们的感官,然后我们才能够去讨论后面的问题。
但费希特想走得更彻底一点,他认为根本就没有自我和物质体之间的这层区分。于是他提出那个绝对自我。一旦绝对自我提出后,我们就会面临一个问题。
我们明明是用主客的关系思维方式来看待世界的,既然是绝对自我的话,那如何从绝对自我走到主客关系当中呢?他认为绝对自我能够分裂出一个非我。
就他自我首先设定自我,设定完后就得设定一个非我。他设定非我这点就已经有那个辩证法的苗头了。其实辩证法,严格来讲,从苏格拉底那里开始。但费希特那边还不太一样,我们今天讨论的辩证法,其实是费希特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这些路数。
他自我设定非我之后,自我和非我还要再重新进行整合。再重新进行统一,统一后,比如说A和非A,他统一后会进化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叫B,B又要分裂出一个非D,然后再进化到C。
就是这样一个螺旋上升的结构。到谢林那里,他认为不能把这个自我作为一个绝对的东西,因为他没办法解释自然哲学。于是为了把自然哲学也统一进来,他提出了绝对统一。
他认为绝对统一会分裂出一个主观的东西和一个客观的东西,也就是分裂出自我和自然界的那个物。再到黑格尔那边,他又认为绝对统一是一个静止不变的东西。
一个绝对的统一性又怎么可能分裂出一个差异的东西呢?所以黑格尔认为绝对者最根本的那个开端其实已经是带有差异的。因此,这种差异、这种辩证法、这种辩证运动在开端之处就已经存在了。
我记得以前读德勒兹的时候,他也研究差异哲学。德勒兹的代表作是《差异与重复》。有一个我不知道是美国还是哪位哲学家,他写了一本德勒兹的导论,叫《导读差异与重复》。
他里面说了一句很精辟的话,他说“康德的哲学给我们一个启示:批判哲学要做的工作是限制一部分可能性,然后释放出更多的可能性。”
例如,康德在认识论上做了一个限制,但他又在纯粹理性批判基础上,走向第二批判、走向了实践哲学,这就是限制一部分可能性而释放出更多的可能性。
然后他后面又跟了一句,他说黑格尔做的这个工作是一种更加彻底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不是把这个世界作为一个对象去批判它,而是去揭示出一个事实:这个世界它在起源之处,它在根本之处就已经被批判过了。
那么这句讲起来就特别抽象。怎么理解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被批判过的呢?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其实他不是说在康德的基础上又回到了那种传统的实体理论,而是说其实黑格尔他实际上比康德还要康德。
他和费希特一样认为康德是不够彻底的。康德说理性会进行自我批判,因为理性要以经验作为知识的法庭,所以理性会进行自我批判。在黑格尔那里,他认为,康德虽然揭示了理性的自我批判,但康德并没有对这个批判本身再进行批判。
所以黑格尔想更进一步,他想要批判批判哲学本身。对批判哲学进行批判的话,这里他相当于把费希特发展而来的辩证逻辑发挥到极致。
就是说,这个世界本身就已经被批判过了,并不是说我们人类去批判什么前人的思想。为何说这个世界已经被批判过?因为这个世界的显现、它的表现方式,就是整个历史的运动。
整个人类历史的运动本身,就代表着对这个世界的自我批判以及对批判本身的关注。如果大家理解辩证法的话,其实我说的这个是很容易理解的。
那么我可以再说得更通俗一点:什么叫实体及主体呢?真正的实体,以及真正的主体,只有绝对者本身。我们人类只是绝对者的一个中介。
就是说,这个绝对者他已经在自我认识、已经在自我批判。这个世界的实体,它自己就是一个主体了。人类为什么会诞生到这个世界上,其实是因为绝对者想要通过人类这个终界去认识它自己。
所以人类去认识这个世界,其实就相当于这个世界在认识它自己。并且,它这个认识的过程,不是说一个纯粹形式上的一个辩证运动,而是有一个历史性的过程。
那么在这个历史性的过程中,当我们去认识对象的时候,我们会构建起一些知识。然后这些知识又让我们更进一步去认识对象。我们会发现在这个认识的过程中,或者在整个历史性的运动中,知识一直在改变,而对象也一直在改变。
按照康德的那个路线,他认为物质体是不可知的,我们没办法去讨论它。或者像古典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永恒不变的,实体作为一个目的论的终点,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不动的动者。
他虽然不动,但作为一个目的论的终点,他引导万物向善地去运动,实际上就是那个善本身。但在黑格尔这边,绝对者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它其实就是这个运动过程本身。
就这就是实体与主体。那么从这个意义上,黑格尔通过这种历史性的精神自我运动,其实就解决了康德的物质体问题。就是说,就不存在什么物质体了。
因为整个认识过程本身就是这个绝对者的自我运动。所以在黑格尔这边,本体论、认识和逻辑学是三位一体的。大概这就是实体和主体、实体即主体的我对它的一个理解。
我先喝口水,然后我再问你对行。我先补充几点。第一个是你说亚里士多德实体与主体那个地方是怎么回事,这个是在《范畴篇》当中,因为他认为当我们说一句话的时候,当我们用主谓逻辑去说一句话时,会发现一个什么问题。
就是,你要先确定一个个体性的东西,你才能确定别的。比如说当我说“姚明身高2米26”“姚明是打篮球的”“姚明是什么主席”等等。你会发现,在所有事物的结构当中,你必须得先确定“姚明”,你才能确定后边的那些东西。如果没有姚明,那么“身高两米二六”这些都是依附性的。
所以说他《范畴篇》当中,只有个别事物是第一实体。那么在这里所谓的实体即主体,其实就是想说在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先示”的东西就是在主谓逻辑当中的个别事物。
所以这个时候,所谓的我说的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即主体”,肯定是和黑格尔的那种理解不一样。你刚才也说了,理解黑格尔这里边比较重要的,或者说很简单一点,就是主体不是人。
主体不是一个人,因为你个人只是整个绝对精神的一个环节。有人说中介,对了,人去认识事物也好,或者去学哲学也好,在你看来是你在学哲学,但是在绝对精神看来,你只是在展现自身的一个环节。
所以说在这个情况下,实体即主体,这个主体就不是个人了。对吧,主体就是你说的那个绝对精神本身。它是一个能动性的主体,同时它也是实体自身,对吧?
它是在展现自己的过程中把自己换化为实体。或者说在展现主体的变动的过程中,成为实体。这是黑格尔的实体基础体。
你也提到的,关于费希特那块你说的是没有错的。但是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再讲这个问题,就是费希特那里面,它为什么不需要物质体了。因为我觉得是这样的。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讲,康德那里还有一个鲜艳的范畴。在讲到知性的时候,他会说知性有一个他通过形式逻辑的判断表。
而这个范畴表是一个很固定的东西,这个固定东西其实我认为在逻辑上就为物质体留有了余地。那么我为什么说费希特典籍不需要物质体呢,很简单,因为费希特也是从形式逻辑出发。
费希特的形式逻辑是形式逻辑的三条定律,叫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这和康德要找的从形式逻辑判断表中找到背后的鲜艳的东西类似。
费希特同样从形式逻辑的三大定律去找形式逻辑背后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可以不预设物质体,因为费希特找到的这个东西就是自我运动。这个自我运动就不会产生康德那样的一个,比如说先范畴表。
费希特的这个自我分裂出非我,自我和非我之间的运动,它就不需要在他之外还有一个对应的不可知的东西。这是我认为可以补充的一点,就是从这个形式逻辑的地方,为什么费希特不需要有一个物质体。
不过这个补充后,确实感觉更加丰富了。然后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一下,可能会引申到非常深的问题。我先讲一个比较简单的。
我发现前段时间有人跟我说,因为黑格尔他那个自然哲学不是作为一个绝对精神的外在中介,但那本书其实在当年那个时代饱受诟病。很多当时的科学家认为他在胡扯。
然后我那个朋友他说,当代对黑格尔的研究就是在试图抛弃掉自然哲学这一环节,然后他们直接把逻辑学作为一个,就是纯粹的那种形式逻辑的研究。
而把什么精神哲学这一块也单独拎出来,作为认识论的研究,然后他们就认为不需要自然哲学这个东西。然后我想听听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因为我始终觉得,按黑格尔那个体系,你不可能把任何一个环节给丢掉。
我认为也是不可能的。而且黑格尔既然是讲绝对精神,你要丢掉了那你告诉我这一段你要怎么去解释他呢。就是自然你怎么去解释他呢?对吧?
就是你要丢掉,我能理解他为什么丢掉。因为黑格尔这一块可能不太符合自然科学,还是什么。但是一旦把这个地方丢掉,那这不是他的体系了呀?
对吧,就是他的体系的特征他就是要解决,解答宇宙万物。对不对,就是要用这一套逻辑来把所有的东西进行一个框定,所有这一切都是这个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
所以我认为还是不能丢掉的,但是他丢掉,我觉得他的理由应该就是我说的吧,可能觉得它不太符合自然科学一类的。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把自然哲学这一块单独拎出来,然后把黑格尔这个辩证法仅运用在这个思维过程中,我其实会面临一个非常大的困境。
就是我们会发现辩证法它适用于思维过程,当然它也适用于历史运动,还有一些政治现实。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和政治是基于那个主体间性的。
然后主体性确实它也是辩证法适用的地方,但一旦到自然科学层面,这个整个逻辑好像就发生了一个非常显著的突变。
就是为什么在自然科学层面,我们就必须采用那种形式逻辑,那种比如说一阶逻辑,主要以一阶逻辑为基础的那些逻辑,而到了思维过程上面又适用了辩证逻辑。这种二分我其实从两个月前就在想这个问题,但我一直想不明白。
因为我目前想到的唯一一个解释,就是从相关性上面来解释。就是形式逻辑更适合描述两个对象之间的相关性,而辩证逻辑适用于那种自我指涉的那种问题。
也就是自我相关性,我目前是这么理解。但是这个东西,它只是我一个脑洞。然后基于这个脑洞,我发现如果单纯从数学上来考虑的话,万物它都会有一种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是什么?就是它们不仅互相之间会发生关系,然后它们自己和自己也会发生关系。比如说我面前有一张桌子,而这张桌子它跟我之间是有一种相关性的,而这张桌子它和自己也是有相关性。
我们一般会认为,按照黑格尔的这个路数,我们的思维过程其实也相当于是一种自我相关性。但这种自我相关性是体现在这个绝对者的一个环节。
然后我暂时不考虑这个绝对者的问题,就是我想听你怎么看待我的这个想法。就是万物之间不仅是会相互作用的,并且它在原则上就是它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跟自己发生关系。
因为我觉得单纯从数学上来考虑,相当于集合论。有一种集合就是罗素想要排除掉的那种集合,就是包含自身的那种集合。
就大概是这样子。我觉得首先你说自然科学适用于所谓的形式逻辑这一块,我觉得应该来说物理学的发展也在打破这个吧。
物理学自身的现代发展也在打破这个东西。包括我觉得像相对论这种,当然咱们不熟就不多说。我认为也不是说纯粹的就能拿所谓的这种形式逻辑去说。
包括量子力学,当然你能不能拿这个辩证法去说这个可能更失态。我记得我们当年组织过,人特意去拿辩证法去批判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结果真是可笑。
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我说的就是因为自然科学已经发展成一个非常全面和非常庞大的系统了吧。就是我觉得你只能依赖它系统内部去发现某种他自身能够瓦解,或者向新方向发展的一个因素,而不能用哲学的这种非常外部的辩证法去批判。
那肯定是一笑大方。这是我想说的吧,我觉得还是留给科学内部的事,不能太去,除了你对自然科学有一个非常深刻的了解,才谈得上这些。
然后,两者之间,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可以结合的地方,或者说有没有其实有冲突的地方,我认为在医学、脑科学这个方面,都是很有冲突的。
就包括我知道的,现在关于这个,包括心理学,对吧。这些学科不能是纯粹的自然性的,也不是纯粹的这个思维性的。
所以在这些里面可能更会具有那种矛盾性,或者说更需要你掌握更多的,包括像这样的科学式的探究方式还有其他的探究方式。
我觉得可能性的突破可能会在这,当然涉及到的事情很多,我能否达到,我肯定现在也达不到是吧,能不能找到一些能力什么的。
再说你说相关性,相关性倒是也行。但是我还是那句话,你拿这种相关性的方式去给到一个科学领域的人,我觉得他还是不会认的。
或许数学还能够理解,但你给到科学的,我觉得他还是不会认的。科学似乎对思维主观思维这一块完全是不涉及的,甚至他们会认为不存在。
所以说,你只能说数学,我觉得是有可能的,因为数学自身确实涉及到了一些非常底层的东西。但是你企图还是,尤其你比如说就说你相关主义这块,我觉得你用相关主义去描述自然科学的这种哲学的人是能懂的。
但是你很难说就多么契合自然科学的东西。目前只能当做它们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因为确实辩证法它自身的逻辑完全是走自我指涉的,而形式逻辑它是想尽力避免这种自我指涉的情况。
是的,然后还有一个小问题,关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我没有详尽地去读这本书,但我对它的基本结构一直有一个困惑。
就是黑格尔按照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他的思想其实已经是非常激进的一种思想。因为他在法则学院里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无理性的,凡是合无理性的都是现实的。”
他这里要区分那个现实和现存。说的那个现实,他不是说我们能够看到的那些事物,而是说在绝对精神的运动过程中,每次我们扬弃掉一些东西,但总是会保留一部分东西。
他保留的那个东西才是现实的。或者说,所以他说“凡是现实的都是理性的”,其实是这个意思。
然后恩格斯,我记得好像是恩格斯吧,恩格斯非常清楚黑格尔当中的现实和现存的这个区分,所以他把黑格尔的这句话解读为了“凡是现存的都必将毁灭”。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他应该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非常激进的。但是他在《法哲学原理》中却为国家这个概念进行非常多的辩护。我这里就是有个困惑。
他是不是因为有一些历史的缘故,他在晚年的时候因他的身份,做了柏林大学校长,所以他想要保护自己,所以就强行把这两个概念给缝合起来,缝合到他的体系当中?
对,他可能是有这个历史原因。第二,德国建国很晚,对不对?德国需要有德意志精神才能有国家的概念吗?我认为是这样的。
对黑格尔恰恰有起到这个作用,可能你也可以这么说,从现实原因讲他要实现某种中介。因为德意志本身不是一个国家,他需要这种所谓的国家观念去整合。
所以我认为是有这一点。然后再来这问题可以折衷一点。我认为是这样的,包括谢林也是一样的。
就是都是这个,还是费希特,那种所谓的国家在德国。因为欧洲这么多国家,其实这个德国是比较晚才形成国家观念的。
应该来说,是形成这个国家观念里边很重要的一环。就这是他们,可能我个人觉得黑格尔会认为自己也要变成,表达自己的辩证法,表达自己的精神运动,也变成这个德意志民族的国家形成的一种历史。
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他的思想本身还是激进的。他只不过说可能是当时德国所处的时期,他还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要求的那种历史条件。
所以他看上去可能没有马克思那么激进,但其实他们俩还是有一些一致性的。
因为我一直听到一种说法说黑格尔不够黑格尔,真正的黑格尔其实是马克思。我一直有听到这种说法,所以我一直对他的法哲学原理有一定的困惑。
我就是困惑在这一点上。其实这么说也有他的道理,他会认为黑格尔还不够激进。
他认为黑格尔还是太保守了。就是说黑格尔在……但是也有他的道理,但话又说回来,人毕竟可能也有这个局限性,他还有自身的社会局限性。
我主要想讲的,实际上是实体及主体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关于辩证法的几个问题,其他的倒没什么问题。
实体及主体其实是个很大的问题,这个我也说了。这个可以说是贯穿整个哲学史的一个问题了。
谁要是想写这个问题,我感觉你必须得有非常深厚的哲学史的积累。这个问题是个非常大的问题。
包括你说,我想说德国古典哲学确实是个天坑。因为我之前看到有一篇论文,就发了几十页的篇幅,只讲了一个小问题,就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当中用“什么精神是头盖骨”这句话。
他搞了一篇论文,弄得特别长。就确实黑格尔的哲学到今天依然有非常大的丰富度。那是肯定的,我觉得肯定还是说丰富度。
包括我那天说的,哪怕基督教是不是,这里不使用比较,而是想让您明白,不要陷入一个非常狭小的情况。
或者说,不要把自己的那一套东西去强加于黑格尔。可能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体系太过于全面,或者说他太过于把所有东西都封装在里面。
那所有的东西呢,就意味着这都成为这个绝对精神一环,怎么说都逃不出这个可不就是成为形式上的观点吗?
其实到当代,最大的一个转向就是非整体性的转向。就是说我们不可能设立一个终极的全体。
犹如列维纳斯所说的那种总体性。我发现直播间的朋友,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列维纳斯的“绝对他者”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觉得我可以稍微讲一下。
就是在胡塞尔那边,尤其是非常明显,他因为胡塞尔最看重的就是他那个纯粹意识的东西。虽然他的现象学体系也是非常丰富的,但他一辈子都在围绕着这个东西。
可能到晚年,那个生活世界的现象学就稍微脱离出来一点了。但他还是希望从主体性角度来讨论所有的问题。
然后到海德格尔那边,虽然死债是敞开的,并且跟其他死债是共债的,但黑格尔的那种存在与时间之前,我们聊过的那一整套体系,其实也有某种那种总体性。
他还想从某种普遍化的一种观念去统设所有的思想。因为在海德格尔那边,他的他者性不是很明显。
可能萨特那边他就是做了一个推进,他认为我们不应该从死债出发,而反过来应该从他者出发。但萨特的理论有点尴尬之处在于,萨特在现象学当中的原创性也很高,但他没有一些根本性的突破。
他反而是把胡塞尔、海德格尔和黑格尔这三个人缝合在一起了。因为他在那边花了很大篇幅讲自在与自为之间的关系。
他显然是借用了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去讨论自我和他者之间的关系。然后到列维纳斯那边,他真正突破了这种总体性。
他说虽然我们是从主体出发,或者从生存出发去体验这个世界的显现,但那些他者,即我们身边的其他人,他们对我们来说是永远都不可能穷尽的。
这种不可穷尽性,是他里面有一些比较技术性的分析。列维纳斯通过对个人的面容的现象学还原,去还原出了一种视域,认为那就是主体永远不可能通过某种现象学还原的方式去穷尽他者的视域。
所以我们是看不到他者的全部视域的。这将导致一个更大的图景,即我们不可能再看到一种总体性的视域。
就是我有我的视域,你也有你的视域,这个世界是非常多元的。
然后列维纳斯想建立一种在现象学基础上建立一种伦理学。他这种伦理学是怎么建立的呢?
他认为,既然这个世界是多元的,每个他者的事域都是不一样的,并且互相之间是无法穷尽的,主体是无法穷尽绝对他者的。
那么我们普遍的伦理法则如何建立?其实就是要对他者的绝对尊重。这种绝对的尊重,其实是发自于每一个主体内心的那种善,一种伦理的原则。
这个伦理的原则就是我们不能以自己的主体性去僭越他者。这样一来,尽管这个世界是多元的,每个主体都无法穷尽任何一个他者,但我们都共同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不能去僭越任何一个他者的原则。
那么这种原则就会让多元的世界走向和平。其实列维纳斯在他的中期的《总体无限》中,主要就是想讲这个观点。
对此,我补充一点其实也很好理解。我可以简单一点说,如果他者为什么会被称为他者呢?我举个例子。
如果你认为所有人都是NPC,或者再简单一点,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就是一场梦,那么他者就不是他者。
他者就是你自我幻化出来的一个自我的对立面。或者说,仍然包含在自我当中,因为你认为这个世界都是一场梦。
你所遇到的所有人,都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这样一来,他者就不能称之为他者了。
因为你认为的这种他者,仍然是你自己。那么这个时候,他者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列维纳斯的意思就是通过一系列这样的东西告诉你,其实他者就是他不可能是你自己幻化出来的。
他一定会有比你想象的更多东西,才能叫做他者。此外,假如你认为你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包含在你自己,哪怕是意识也好,这些想象也好等等的这些东西里。
他一定有超出你这些东西之外的部分。从而说,既然你认为,他者是可以还原到你的意识当中,那么他者的他者性就没有了。
像列维纳斯所说,面对他人的面孔时,你不能杀人,这其实不就是对他者的他者性的肯定吗?就是在这一刻,他不是要把所有东西都包含在你自身之内。
恰恰是把这种他者的他者性所揭示出来了。比如说利维纳斯说,面对他人的脸不能杀人,这是一条绝对的伦理学准则。
这个时候,他就不需要达到一种义务论,无论是什么义务都不需要。对吧?
这些就是他者性本身,已经能够使你达到这个伦理学准则。其实这个过程需要经历,你要经过这个整体性,再经过利维纳斯这种绝对的秩序,才能到达这一点。
你刚刚说的这种无理由性,梅亚苏在《有限性之后》也提到过这一点。他几乎用接近分析哲学的那种风格,严格论证了为什么充足理由律是不成立的。
他在第四章结尾说过一句话:“不再有神秘之物,这不是因为问题不再存在,而是因为理由不再存在。”
就是说,这个问题本身是永恒的,我们无数的哲学家都会去追问。但在当代,我们发现的不是问题不存在,也不是像后现代主义要解构掉这个问题。
或者像分析哲学认为,这个问题是语言的误用。并不是这样。而是说,这个问题本身,它还值得我们的深入思考,并且它依然会给我们带来非常大的困惑,或者非常大的惊异。
因为哲学起源于经济,我们依然要去深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们今天认识到的,不是这个问题不存在,而是理由不再存在。也就是有些原原则,它是没有理由的。
大概就是这样子。因为充足理由率,它仍然是在追寻一种整体性。
有人说去看丁云那篇,可以这个就是属于学术内部的讨论了。我能理解你的话语,这就是属于非常学术内部的讨论了。
我现在或者说我在这里,我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如果大家能进入学术内部讨论,那当然没问题。比如你对思辨时代论的批评,或者说你对这样一种比如雅尼考对于神学转向的看法。
或者说刚才我们也说了像扎哈维对后者那些人也不一定认可,这个就属于学术内部的讨论。但前提是我们能让更多的人进去,对吧?就是我们得让更多人领会,为何这是一条可能的新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