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实务篇(一二九)-失业金一次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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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要点:

  • 关注共享法律计划,帮助劳动者解决失业金问题。
  • 理解失业金申领的法律条款及规范。
  • 实务操作中如何有效争取失业金。
  • 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 共享法律计划致力于让法律服务更普及。

关注共享法律计划,让每一个老百姓敢打、会打、打得起官司。大家好,这里是共享法律计划。最近很多劳动者咨询失业金的问题,包括公司在办理退工时选择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劳动者申领失金失败,不知道怎么办。本期我们就从实务的角度来详细讲解如何申领失业金,以及如何仲裁失业金实际损失。

网上各种讲失业金申领的视频为什么会五花八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法条规定的不全面,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来明确。这就导致各地规定不同、要求不同。同样的情形,你能领不代表别人就能领。

我们先看法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三项很好理解,在当地的人设APP或者是政务APP都可以线上进行事业登记,几分钟就可以登记完。然后我们再看第一项,这一条最大的问题就是“满一年”到底是什么?满一年是累计满一年还是连续满一年?是本地累计满一年还是本地连续满一年?法律没有规定,这就变成了各地自己理解。

大多数地区以“累计满一年”为主,但是这个累计满一年可能是要在本地累计满一年,也可能是失业保险从其他省份转移到本地省份之后。比如在外地累计满一年后,在本地缴纳几个月后被辞退,但本地的失业保险缴费金额比之前高,那么在本地申领的时候可能就要求补差价,补完差价之后才能申请。

这就是理论与实务的区别。另外,如果你打132咨询的话,客服对于这个细节大概率也是不知道的。你要找当地就业出行中心的电话或者是柜台咨询才是准确的。

我们再看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是除了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其他非劳动原因造成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均符合这一条。但是就因为这一条,劳动者产生了失业金实际损失的仲裁诉求。因为公司不管是辞退你还是你被迫解除,他都会选择你个人原因离职。因为公司的目的就是拿每年的文纲补贴,只要劳动者不领失业金,公司就能拿文纲补贴。

那么我们劳动者怎么办呢?这就要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一中来寻找答案了。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受理。

第五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基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果发生了纠纷,变成了两点要求:一个是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保手续;另一个就是不能补办。

因此我们的操作应该是:第一,先在线上进行事业登记。登记成功后,申领事业金要记录失败的申领。这个记录是你能仲裁事业金实际损失的重点证据。第二,你去132或者当地人设的线上渠道投诉,提供公司辞退的证据,要求变更推广旅游为公司辞退。

为什么要线上提交?目的是留书面证据,因为现在你去人设柜台投诉这个事情基本不给你回复,他只会给你个变更的申请表,要求你去找公司盖章。你猜公司会不会给你看?基本不会。然而我们线上投诉之后,再将这个申请表和事业金申领失败的记录,通过书面或者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公司,要求公司限期一周内变更结束劳动关系的理由。

如果公司不搭理你,这个时候就产生了僵局。我们要的就是这个僵局。这个僵局符合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可以仲裁因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保导致的失业金实际损失。损失的金额就是你正常应当领取的所有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但如果你后续有工作,则计算到你工作当月。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公司未缴纳社保。这种情形想仲裁失业金损失,概率比前面的情形要小,因为你是可以投诉补缴社保,这是可以解决的,所以就不符合“不能补办”的情形,也就导致法院会驳回这个诉求。但是如果你在投诉后仍不能补缴社保的,那你就可以把前面的流程走一遍,留下证据,也是有机会被法院支持的。

共享法的计划现推出仲裁无忧小程序及远程速度辅助,最大努力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法律行业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直以来是高昂的、昂贵的,导致很多人遇到不法侵害都选择沉默和退让。共享法的计划成立之初,就是为了改变这一现象,真正将法律服务推向大众,让每一个老百姓敢打、会打、打得起官司。